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6月17日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电网企业对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自并网投产次月起12个月)进行监测评估,对于年自发自用电量低于50%的项目,次年该项目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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