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攀枝花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降低用氢成本、扩大推广应用、支持装备制造、支持技术创新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财政扶持方式。部分措施摘录如下:
对新改扩建35MPa、日加氢能力500kg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按照获得省级奖励的3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对新建移动式撬装加氢站(日加氢不超过500kg),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每座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对直接购置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企业,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积分评价体系标准1:1比例给予奖励。
支持提供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支持采用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的货源企业,对单车每年累计加氢量超过3000kg的氢能车辆,按1万元/年/辆的额度,给予货源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因地制宜开展氢能多元化、场景产业化应用示范,对氢储能、氢发电、氢冶金、氢焙烧、氢制氨和甲醇、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按涉氢装备实际投资的20%,给予项目投资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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