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
重点排放单位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予以结转,具体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另行制定。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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