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细化举措的通知。
通知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加强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全流程规范管理,指导市县能源主管部门持续完善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机制,优化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标准,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项目竞争性配置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权。
支持民营企业风电场设备更新。支持民营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老旧风电场设备(单台机组小于1.5MW或运行15年以上)进行“等容”或“增容”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大容量、高塔筒、长叶片、智能化的新型机组,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广节地型技术,减少占地面积。
优化“千乡万村驭风项目”审批程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法加快办理项目核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水土保持、电网接入等手续。同一县域内且是同一投资主体开发建设的多个试点风电项目,鼓励各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项目整体打包,一次性核准,并打捆办理各项前期手续。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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